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协鑫电力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26日举行的第八届股东会第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股东会允许2023本年度企业(含子公司)在下属企业申请办理金融企业授信额度及日常运营需要的时候为他们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为282.55亿人民币,合同类型包含但是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贷款等;假如下属企业在办理金融企业授信额度及日常运营需要的时候引进第三方机构为他们提供贷款担保,则企业(含子公司)可以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关质押担保。企业(含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里的分公司给予担保额度为261.95亿人民币,在其中为负债率小于70%的提供担保额度不得超过143.50亿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提供担保额度不得超过118.45亿人民币。
此次对外开放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发展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时候起十二个月内。董事会监事会报请股东会受权董事长承担实际组织落实并签订有关协议及文档,并受权公司管理人员依据实体经营必须在相关法律法规等允许的情况下适当调节各下属企业的担保额度。
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4月28日公布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38)。
以上贷款担保事宜早已公司在2023年5月18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对外担保工作进展
1、2023年6月12日,企业下级子公司协鑫聪慧(苏州市)能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苏州电力项目投资”)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市支行(下称“中国邮储银行向阳支行”)签订了《质押合同》,承诺苏州电力项目投资为公司发展下级子公司辽宁省聚鑫风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辽宁省风力发电”)向中国邮储银行向阳支行办理的46,442万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给予股份抵押担保,所担保主债权为自2023年6月12日至2038年6月11日期内中国邮储银行向阳支行根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约定对辽宁省风力发电所拥有的所有债务,还是要以具体签的合同为标准。2023年6月7日,苏州电力项目投资向中国邮储银行向阳支行出示《流动性支持函》,允许若辽宁省风力发电无法依照固定资产贷款主合同规定立即全额还款股权融资利息,则向辽宁省风力发电提供资金扶持,提供资金支持不得少于辽宁省风力发电应付未付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及其它正常的花费。
以上担保额度在企业股东会准许额度范围内。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该《质押合同》《流动性支持函》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额度为43,958.29万人民币。
2、2023年7月11日,企业下级子公司嘉兴市协鑫环境保护热电有限公司(下称“嘉兴市热电厂”)与嘉兴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分行(下称“嘉兴银行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承诺嘉兴市热电厂为公司发展下级子公司嘉兴市泛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嘉兴市泛能”)向嘉兴银行东湖分行办理的180万人民币信用额度给予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担保,所担保主债权为自2023年7月11日至2033年7月11日期内嘉兴市泛能在180万人民币信用额度内与嘉兴银行东湖分行申请办理合同约定的各种信贷业务所产生的债务,还是要以具体签的合同为标准。
以上担保额度在企业股东会准许额度范围内。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额度为180万人民币。
3、2023年7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协鑫智慧能源”)与天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支行(下称“昆仑银行大庆市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承诺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发展下级子公司广州市协鑫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市蓝天白云”)向昆仑银行大庆市支行办理的3,000万人民币信用额度给予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担保,所担保主债权为自2023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24日期内广州市蓝天白云在3,000万人民币信用额度内与昆仑银行大庆市支行申请办理合同约定的各种信贷业务所产生的债务。
以上担保额度在企业股东会准许额度范围内。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额度金额为1,000万余元。
4、2023年8月15日,公司和宏达国际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远东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承诺企业为企业下级子公司嘉兴市热电厂向远东租赁申请办理本金为2,625万人民币融资租赁所产生的债务给予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担保,所担保主债权为自2023年8月15日至融资租赁业务主合同项下主债务执行期届满以前远东租赁根据融资租赁业务合同约定对嘉兴市热电厂所拥有的所有债务,还是要以具体签的合同为标准。
以上担保额度在企业股东会准许额度范围内。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额度为0人民币。
5、2023年8月15日,公司和远东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承诺企业为企业下级子公司兰溪协鑫环境保护热电有限公司(下称“兰溪热电厂”)向远东租赁申请办理本金为1,575万人民币融资租赁所产生的债务给予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担保,所担保主债权为自2023年8月15日至融资租赁业务主合同项下主债务执行期届满以前远东租赁根据融资租赁业务合同约定对兰溪热电厂所拥有的所有债务,还是要以具体签的合同为标准。
以上担保额度在企业股东会准许额度范围内。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额度为0人民币。
三、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额度企业:万余元
企业以及子公司未出现贷款逾期贷款担保、涉及到诉讼贷款担保及因担保被裁定输了官司而需承担亏损的状况。
特此公告。
协鑫电力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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