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等状况
1、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2022年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得2023年6月5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主要内容为: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市值3,111,443,89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2.50人民币红股(价税合计),不派股,不转赠。剩下盈余公积结转成本之后本年度。若分红配股方案落地时企业总市值产生变化,将根据分派总金额永恒不变的标准对比例作出调整。
2、此次开展的利润分配方案,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分配原则一致。
3、自2022年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未产生变化。
4、此次利润分配方案间距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时长不得超过2月。
5、企业目前还没有设立复购帐户,不会有复购帐户股权。
二、利润分配方案
企业2022年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3,111,443,89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2.500000元(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股票龙虎榜拥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人、QFII、RQFII每10股派2.25000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50000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25000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8月3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8月4日。
四、分红配股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8月3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股东分红方式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8月4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日:2023年7月24日至登记日:2023年8月3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不良影响我来企业自己承担。
六、咨询方式
资询详细地址:杭州庆春东路38号 资询手机联系人:沈伟东 李耿瑾
热线电话:0571-86987771 传真电话:0571-86987779
七、备查簿文档
1、企业第六届股东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定相关分红配股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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