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7 股票简称:振华新材 公示序号:2024-063
贵州省新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年度审计报告组织变动工程质量核查工作人员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贵州省新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 2024年10月25日举行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十九次大会、2024年11月11日举行的2024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允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发展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公司和内控审计组织。具体内容详见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示序号: 2024-057)。
前不久,公司收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发送的《关于变更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 现就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变动工程质量复核人的现象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成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公司和内控审计组织,原委任李雪松先生作为企业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文件和内控审计报告的内容工程质量复核人。因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结构工作调整,现委任王文春老先生接任李雪松先生作为工程质量复核人。发生变更工程质量复核人为主文春老先生。
二、发生变更工程质量复核人的相关情况
工程质量核查工作人员:王文春,有着注册会计、税务师执业资质。1998年变成注册会计,2000年从事了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流程,2010年逐渐在信从业,2020年从事了上市公司审计品质核查,具备24年期货业务行业经验,筹办过新筑股份、大宏立、华塑控股、川投能源等约20多家上市公司内控审计,近三年核查上市公司、新三板超5家。未能其他部门做兼职。
工程质量核查工作人员王文春不会有违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自觉性规定的情况,最近三年未得到过刑事处分、行政处分、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罚。合乎按时交替的相关规定,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此次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变动信息内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中造成影响。
四、备查簿文档
《关于变更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
特此公告。
贵州省新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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