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4-071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泓璟”)持有公司股份24,0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持股比例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09,750,733股计算)。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宁波泓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8,195,0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2.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097,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1.00%,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6/17-2024/9/16);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097,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1.00%,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6/17-2024/9/16)。宁波泓璟于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从而使得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降至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收到宁波泓璟出具的《关于所持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9月13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宁波泓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97,50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10,309,104股的1.00%;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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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股比例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09,750,733股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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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因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总股本由409,750,733股变更至410,309,104股。上表减持比例按照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09,750,733股计算,当前持股比例按照公司当前总股本410,309,104股计算。
2. 截至2024年9月13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减持期间,宁波泓璟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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