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号:2024-048
冀中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在股东大会期间,没有修改或否决提案;
●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3、是否提供网上投票: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1)2024年7月22日下午2024年现场会议时间:30
(2)网上投票时间:2024年7月22日
2024年7月22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13:00~15:00;
2024年7月22日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15至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金牛酒店四楼第二会议厅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闫云胜先生
7、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87人,代表200、644、721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786%(其中,单独或共持有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总数为100、133、055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38%),具体如下:
(1)共有6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代表2、100、511、966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49%;
(2)共有481名股东在规定的网上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表决,代表100股、132股、755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38%。
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二。审议和表决案件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申请注册发行永久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2、195、680、37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99.774%;反对4、263、0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表决权的0.1937%;弃权701、29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0.03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95.0422%,168、705股,占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95.042%;反对4.263.0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4.2574%;弃权701,290股,0.7004%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 宁 郑 馨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