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号:2024-044号
2024年南国房地产有限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日期、时间和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日期和时间:2024年7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日:30;
(2)网上投票的日期和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2024年7月17日上午9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召开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江汉北路3号南国中心二期T1办公楼29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南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明轩先生。
6、股东大会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23人,代表722、605、676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702、207、897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40.4914%;
网上投票的19名股东代表20、397、779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额的1.17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在参加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21人,代表20、403、379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1.17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5600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额的0.003%;
19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代表20,397,779股表决权,占公司总表决权的1.1762%。
3、董事、监事、见证律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00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722、307、6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
反对29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中小股东表决:
同意20.105、3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8.5395%;
反对2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0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投票结果:通过。
刘军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华军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廖成杰、陈薇旭
结论意见: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华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国房地产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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