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遥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佛山遥望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股东大会前股东大会决议无变更;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当扣除回购股份,并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8、567、491股,因此股东大会总投票权为922、025、921股。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召开时间:
2024年6月26日下午14日(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30;
(2)网上投票时间:2024年6月26日
2024年6月26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2024年6月26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庆安路2号A栋A101室-A105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
6、出席会议:25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代表197、514、522股,占上市公司表决权总数的21.4218。%。其中:6名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193、826、739股,占上市公司总投票权的21.0218%;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认证了通过网上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19名通过网上投票的股东代表3、687、783股,占上市公司0.4万股的总表决权%。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邓金欣、何嘉欣出席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表决
股东大会表决如下:
1.审议并通过《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提案的投票结果为:同意197、154、2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8176股份%;反对360,300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4%;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是因为没有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
2.审议并通过《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提案的投票结果为:同意197、154、2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8176股份%;反对36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1824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3.审议并通过《2023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该提案的投票结果为:同意197、154、2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8176股份%;反对36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1824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4.审议并通过《2023年年报》和《2023年年报摘要》;
该提案的投票结果为:同意197、154、2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8176股份%;反对36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1824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计划》;
该提案的投票结果为:同意197、154、2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8176股份%;反对360,300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4%;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90.2302,同意3、327、5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9.7698反对36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6.审议并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24-2026年);
该提案的投票结果为:同意197、154、2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8176股份%;反对36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1824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90.2302,同意3、327、5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9.7698反对36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7.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议案》;
该提案的投票结果为:同意197、151、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61%;0.1839反对36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和控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提案的投票结果为:同意197、151、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61%;0.1839反对36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9.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该提案的投票结果为:同意197、151、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61%;0.1839反对363、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提案的投票结果为:同意197,154,222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的99.8176股%;反对36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1824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提案8已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股东大会由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邓金欣和何嘉欣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出席会议的资格和召集人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
2、律师对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遥望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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