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号:2024-040
冀中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在股东大会期间,没有修改或否决提案;
●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3、是否提供网上投票: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19日下午2024年:30
(2)网上投票时间:2024年6月19日
2024年6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
2024年6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金牛酒店四楼第二会议厅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闫云胜先生
7、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4人,代表股份2、213、385、121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392%(其中单独或共持有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总数为112、873、455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43%),具体如下:
(1)共有5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代表2.100、511、666股股份,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449%;
(2)共有29名股东在规定的网上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表决,代表112、873、455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3.1943%。
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二。审议和表决案件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及结果如下:
1.01《关于选举孟宪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2.200股、172股、4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投票权的99.403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99、660、781股,占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出席会议总表决权的88.2943%。
孟宪营先生根据表决结果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关于中期票据申请注册发行的议案》
同意2、213、085、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表决权的99.9864%;反对300股和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总数的0.01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的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112、573、355股,占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总表决权的99.7341%;反对30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0.2659%的表决权;弃权0股,0.000%的中小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代表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 宁 鞠 秀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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