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公告 编号:2024-058
东鹏饮料(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委托理财受托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罗德交通银行理财有限公司;
2.委托理财金额:共计65000.00万元;
3.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理财;
四、委托理财期限:3年、28天、18个月;
5.审议程序:东鹏饮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超过85亿元的范围内选择购买理财产品的机会。购买原则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资金可在上述使用期限和限额内回收滚动。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权限额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2023年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见2024年4月15日公司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号:2024-031)。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财务管理的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入,结合公司的经营战略和总体发展计划。
(二)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日常运营所需的营运资金的前提下实施。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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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内部控制委托理财相关风险
1.控制安全风险
公司管理层安排投资部相关人员对金融产品进行分析、评估、建议和实施跟踪,建立相对完善的授权和控制体系,认真做出决策和审批。在投资过程中,一旦负责人判断或发现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防范流动性风险
公司将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计划选择合适的金融产品类型和期限,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本次投资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 浙商银行大额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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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4年第433期单位大额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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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每天观察欧元/美元上涨的结构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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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施罗德交银收益封闭公司享受2024年第四期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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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施罗德交银收益封闭公司享受2024年第五期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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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金管理的资金投资
上述购买的金融产品资金由受托人银行及其金融子公司按照合作协议定向管理。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金融产品采购审批和实施程序,可以有效地保证和规范金融产品的采购行为,确保金融资金的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谨慎投资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金融产品的投资。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存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委托理财受托人的情况
本次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罗德交通银行金融管理有限公司、受托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相关关系。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年来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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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委托财务支付总额6.5万元,其中3万元为本金保全收益大额存单,1.5万元为本金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2万元为低风险财务管理,不会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使用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购买金融产品,可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增加现金资产收入,最大化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购买的金融产品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金融产品,整体风险可控。然而,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回报是不可预测的。
六、决策程序的执行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超过85亿元的范围内,购买金融产品的原则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和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回收滚动。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投资决策权,并在授权金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2023年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东鹏饮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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