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海天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1月4日
(2)股东大会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滨路南段50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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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票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现场会议由董事兼总裁费俊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兼总裁费俊杰先生(董事会秘书职责)记录;其他高管中的财务总监刘华女士出席了会议,执行副总裁钟英海因公务原因请假。
二、提案审议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2024年申请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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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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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的问题〈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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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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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的问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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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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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和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霄,巫兴悦
2、律师见证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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