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4-31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2024年6月25日下午2024年现场会议时间:30
2、网上投票时间:2024年6月25日
其中,2024年6月25日9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和13:00-15:00;2024年6月25日9月25日,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2024年6月18日股权登记日:
4、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湾邮轮大道投资积余大厦15楼多功能厅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斌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
1、共有26名股东(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代表690股、052股、8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0781%(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下同)。
其中,共有5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662、478、5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4776%。
共有21名股东参加了股东大会的网上投票,代表股份27、574、2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05%。
中小股东(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下同)和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股份27、574、5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05%。
2、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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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7、343、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15%;反对13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5026%;弃权9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358%。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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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7、343、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15%;反对13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6%;弃权9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358%。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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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7、340、2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03%;反对14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9%;弃权9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358%。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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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7、432、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61%;反对14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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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7、343、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15%;反对13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6%;弃权9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35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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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7、432、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61%;反对14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51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计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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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7、435、9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74%;反对13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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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7、340、2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03%;反对14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9%;弃权9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358%。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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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7,435,959股,占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时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4974%;反对13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5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本议案为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特别决议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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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7.422.8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4499%;反对15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本议案为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特别决议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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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同意27、432、8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61%;反对14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会议还听取了《2023年独立董事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麻云燕律师、郭琼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席了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同日在巨潮信息网上发表)。根据法律意见,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上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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