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5-003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声明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近日已完成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460号文件批准,公司于2022年成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8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0.18元,总计筹集资金77,985.1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603.1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1,381.97万元,其中超出计划部分(超募资金)为26,381.9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大华验字[2022]000198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事项。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可参考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2024年5月14日和2024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声明发布之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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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通过董事会决议,决定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该决议,"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不再继续使用。
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转入新的募集资金项目"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及"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专用账户。为优化资金管理,公司已于近期完成相关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与之相关的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特此声明。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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