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光大证券济南市电力能源供暖密闭式基础设施建设证券基金(基金代码:508087,扩位通称:光大证券济南市电力能源供暖REIT,下称“本基金”)的通胀预期和安全运行,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基金做市业务》等的有关规定,自2025年2月17日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为本基金给予做市服务项目。
投资人拨打基金托管人客户服务热线(95521)资询相关的事宜。
风险防范:基金托管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运行基金财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创业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交易本基金以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协议、最新募集说明书和资管产品材料概述等披露文档,了解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独立分辨基金投资使用价值,慎重作出决策,自己承担经营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七日
光大证券济南市电力能源供暖密闭式
基础设施建设证券基金
挂牌交易提示性公告
光大证券济南市电力能源供暖密闭式基础设施建设证券基金(股票基金通称“光大证券济南市电力能源供暖REIT”,场地通称“济南市电力能源”,扩位通称“光大证券济南市电力能源供暖REIT”,交易代码:508087,上市首日股票简称:N泉能,下称“本基金”)自2025年2月17日开始在上海交易所挂牌交易。
截止到2025年2月14日,此次挂牌交易市场份额数量达到49,950,884.00份(没有场地限购市场份额总数)。本基金上市首日涨跌停比例是30%。非上市首日涨跌停比例是10%。
风险防范:本基金管理人服务承诺以诚实信用原则、尽职履责的原则管理和应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股票基金一定赢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要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协议合同募集说明书等法律条文。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七日
光大证券临港新城自主创新智能制造产业基地
密闭式基础设施建设证券基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基金名称:光大证券临港新城自主创新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密闭式基础设施建设证券基金
股票基金上市地点:上海交易所
股票基金通称:光大证券临港新城创新产业园REIT
基金代码:50802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临港上海奉贤经济发展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我国(上海市)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新杨道路1800弄
通信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正博路777号蓝湾科技产业创新中心1栋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上海临港园金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路111弄18号五层508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新漕河泾国际商务中心B座26楼
市场份额变化特性:基金认购提升
签署日期:2025 年 2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撰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定本报告已经获得必须的授权和准许。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光大证券临港新城自主创新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密闭式基础设施建设证券基金中有着权利的基金认购变化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定之时,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法通过一切多种方式增加或减少它在光大证券临港新城自主创新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密闭式基础设施建设证券基金中有着权利的基金认购。
四、此次股权变动是按照本报告所标明的信息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并没有授权委托或是受权一切别人给予未在报告中列载的内容与对该报告做 出一切表述或是表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此次股权变动系因其一致行动人根据集中竞价方式买进本基金认购,造成它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占比提升。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服务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有效、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和连带的法律依据。
第一节 释意
在报告中,除非是文义注明,下称具有如下释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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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中如出现各分项目标值之及与数量末尾数不一致的状况,均是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详细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概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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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负责人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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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海外别的基础设施基金中有着权利的基金认购已超过本基金已发行基金认购10%的现象
除了上述公布的股票基金之外,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会有在中国境内、海外别的基础设施基金中有着权利的基金认购已超过本基金已发行基金认购10%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1、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相关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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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控制关系及一致行动关联表明
上海临港社会经济发展(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拥有上海临港上海奉贤经济发展发展有限公司94.8220%股份,拥有上海临港园金集团有限公司100%股份,上海临港上海奉贤社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临港园金集团有限公司为同一实控股东关系,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股权变动目地
一、此次股权变动目地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对该基金及建设项目未来前景的自信和长线投资价值的认可,适用本基金不断、平稳、持续发展。
二、将来 12 个月内的拥有方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经通过基金托管人于2024年6月28日公布《国泰君安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原始权益人控股关联方进一步增持基金份额计划的公告》,依据上述情况公示:
自2024年7月1日起,不迟于2026年6月30日前(含法律法规、法规和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禁止加持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遵守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情况下,将采取二级市场买进或交易中心认可的其他方法加持本基金基金认购,总计加持基金认购不得超过30,000万余元(含此次股权变动),且总计持股数比例不超过50%。有关加持的基金认购在增持计划执行期内及增持计划执行期间届满后6个月不会通过大宗商品、国有资产转让或竟价等方式高管增持。
如果发生有关股权变动事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定条件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股权变动方法
一、拥有本基金认购做到10%的时间及方法、自有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自有资金于本基金初次开售时通过战略配售方法申购本基金总份额的20%,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2年9月22日起效。
二、拥有本基金认购变化情况
此次股权变动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本基金认购40,000,000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20%,持有期自推出的时候起不得少于60月。
此次股权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本基金认购40,000,000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20%;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拥有本基金认购10,003,829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5.00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基金认购50,003,829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25.00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加持的基金认购均是本基金场地商品流通市场份额。
三、此次股权变动的基金认购支配权限定状况
此次股权变动中的相关基金认购不会有被质押贷款、冻结的情况。
四、此次股权变动的资金来源
此次股权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以自有资金买进本基金场地商品流通市场份额。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交易本基金认购状况
截止到此次股权变动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上交所的竟价方法交易本基金,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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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况状况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有以多种方式交易本基金的情况。
第六节 别的重大事情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此次股权变动的相 关信息内容展开了属实公布,不会有依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理应公布而未披露的许多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簿文档
一、备查簿文档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董事以及负责人名单以及身份证明材料;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定的本报告正本;
4、证监会及交易中心标准的其它的材料。
二、备查簿文档置备地址
本报告原文及以上备查簿文档备放置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营业地址。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自己(及其自己所代表组织)服务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有效、精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和连带的法律依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临港上海奉贤经济发展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邹林昆
时间:2025年2月14日
一致行动人申明
自己(及其自己所代表组织)服务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有效、精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和连带的法律依据。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上海临港园金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杨菁
时间:2025年2月14日
附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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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临港上海奉贤经济发展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邹林昆
时间:2025年2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上海临港园金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杨菁
时间: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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