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7 证券简称:五洲特纸 公告编号:2024-092
债券代码:111002 债券简称:特纸转债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祉星热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祉星热力”),为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特纸”)的全资孙公司。
● 本次担保调剂情况:根据《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对湖北祉星热力的担保额度从五洲特种纸业(汉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特纸(汉川)”)的担保额度中调剂,调剂额度为20,000万元。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湖北祉星热力提供不超过6,216.54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对湖北祉星热力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20,566.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4.92%,对外担保余额为365,340.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0.84%。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被担保人湖北祉星热力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五洲特种纸业(湖北)有限公司控制的全资孙公司,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40,000万元(不包括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执行,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履约担保、融资租赁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本次担保调剂情况
根据《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对湖北祉星热力的担保额度从五洲特纸(汉川)的担保额度中调剂,调剂额度为20,000万元。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五洲特纸(汉川)提供的担保额度由55,000万元调减为35,000万元,为湖北祉星热力提供的担保额度由0元调增为20,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7日,公司与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金融租赁”)签署《保证合同》,为湖北祉星热力与中银金融租赁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6,216.54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额度及2024年度累计担保额度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湖北祉星热力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984MA7EN3JT4T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6日
注册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新河镇电厂路8号1楼
办公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新河镇电厂路8号1楼
股东:五洲特纸通过全资子公司五洲特种纸业(湖北)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赵磊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环保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15,214.61万元,负债总额15,126.39万元,净资产88.22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4.44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6,608.34万元,负债总额26,524.03万元,净资产84.30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92万元。
(二)与公司关系:湖北祉星热力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五洲特纸与中银金融租赁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人:湖北祉星热力;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保证)的最高债权额:6,216.54万元;
4、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如主债权为分期履行,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湖北祉星热力提供担保是为保障其正常生产运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截至2024年6月30日,湖北祉星热力资产负债率虽然超过70%,但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孙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20,566.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4.92%,对外担保余额为365,340.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0.8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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