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梁银妍
9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提供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信息查询比对服务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提到,由各证监局协助提供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及相关亲属信息查询比对服务。
根据通知,开展辅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下称“保荐机构”)可在拟上市企业(下称“发行人”)提交辅导验收申请前,向发行人注册地或主要经营地证监局提交查询申请。保荐机构在申请查询时,应当一次性提供需查询的发行人股东信息。证监局接到查询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保荐机构反馈结果;原则上保荐机构对一家发行人仅可提交一次查询申请。
通知提到,保荐机构应做好查询数据的使用管理。查询结果仅辅助用于提交《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下称“监管规定”)要求的专项说明,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通知要求,保荐机构应当勤勉尽责,除证监局提供的信息查询比对服务外,还应履职尽责,充分利用各项核查手段,验证发行人是否存在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及相关亲属入股情况,并严格按照监管规定要求开展核查工作,发表明确意见。
此外,通知印发前已提交辅导验收申请、已提交首发上市申请或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的,保荐机构可在本通知发布后参照上述要求提交一次查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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