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决定,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6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4年6月25日。截至2024年6月25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人民币,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6月25日。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6月26日发布了《关于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2024年6月26日起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自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17日止。本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7月30日刊登了《嘉实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报告》。
本基金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清盘流程、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够获得的分配金额最小为0.01元。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8,985,600.00元。上述资金将于2024年7月31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具体款项到账时间以各销售机构为准。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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