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公告号:临2024-035
宜宾纸业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部分董事、监事、高管等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2月7日,宜宾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提质增效回报”行动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4-012)。公司董事长陈洪先生、总经理吕延志先生增持股份不少于100万元,不超过120万元;监事会主席黄才津先生、工会主席张文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幸志敏先生、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谢张红先生、财务总监周明聪先生,原副总经理黄正文先生增持股份不少于70万元,不超过85万元;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股份不少于420万元,不超过500万元;增持股份总额不少于1040万元,不超过1250万元。
● 增持计划完成:截至2024年7月18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增持公司股份138.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累计增持金额为1.16万元。增持计划已经实施。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核心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4年2月7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等方式)。增持股份总额不低于1040万元,不超过1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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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截至 2024年7月18日,增持主体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共增持公司股份138.6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8%。增持总额为1.16万元。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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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上表中的总数与各明细数相加,尾数有差异,则为四舍五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共持有公司股份138.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
第三,说明其他有关事项
(1)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
(2)增持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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