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号:临2024-029
狮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狮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387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将积极组织相关方逐项落实工作函中涉及的问题,并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回复。现将《工作函》的具体内容公告下: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标准第2号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格式标准第2号》)的内容及格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请进一步披露以下信息。
1.关于公司副总裁的资金占用。根据年度报告和相关公告,由于昆恒科技增资协议约定的回购条件已经触发,公司要求方何兵支付1500万元的股权投资回购款,其他回购义务人支付回购利息。截至报告期末,方何兵仍欠上市公司700万元回购款,构成非营运资金占用。
请公司:结合相关增资回购协议,截至监管函回复之日,方和兵等回购义务人欠上市公司本息总额,解释相关方是否形成可行的还款计划,公司是否采取必要措施追偿,维护上市公司利益。请年度审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2.商誉减值。根据年报及相关公告,公司分别于2022年和2023年对昆汀科技进行了减值测试,其中2022年昆汀科技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9259万元,略高于其账面价值1927.17万元,未发生减值,也未触发《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资产减值现金补偿义务。2023年,昆汀科技资产组可收回金额12825万元,明显低于其账面价值19208.80万元,公司确认商誉减值253.52万元。上述两个评估值相差6,434万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昆汀科技资产集团可收回金额的具体计算方法、关键假设、参数选择和依据、计算过程和具体步骤,并定量分析两个评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2)结合2022年的评估结果,比较2023年昆汀科技的实际表现,说明2022年昆汀科技评估报告中使用的假设和参数是否谨慎客观,相关依据是否充分,评价结果是否公平,相应的商誉减值测试是否谨慎;(3)结合评价假设、收入增长率、毛利率、折现率等重要参数的确定依据和合理性,解释2023年商誉减值提取金额是否充分准确。请对评估机构和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3.第四季度经营业绩同比大幅下滑,库存大幅上升。年报显示,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1.38亿元,同比下降40.26%,单季度毛利率5.22%,同比下降2.07个百分点,大幅下降。此外,库存商品期末账面余额为1.40亿元,同比增长129.51%。报告结束时,公司对上述库存商品的存货跌价总额为935.45万元,其中879.28万元。
请公司:(1)区分主要业务类型,解释2023年第四季度收入和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和合理性;(2)区分库存商品类型,补充披露库存商品金额、库存年龄、是否有缺陷或临时商品、减值提取金额,结合采购、销售和库存管理模式,说明公司库存商品期末账面余额同比大幅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3)结合问题(1)和问题(2),说明相关库存商品净值的计算方法、具体流程和依据,以及库存减值计提是否充分谨慎。请对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4.关于销售费用。年报显示,报告期电子商务服务业收入4.17亿元,同比下降22.93%,销售费用10.172.38万元,同比增长16.90%。其中,员工工资2.949.85万元,同比增长38.99%。报告期末,在职销售人员14人,同比增长3人。按此计算,人均工资为210.7万元;包装仓储费1.084.17万元,同比增长384.94%;5464.53万元的营销费用,同比下降8.33%。
请公司:(1)结合2023年销售人员薪酬构成、考核指标及完成情况,说明公司销售人员薪酬总额及人均薪酬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和合理性,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说明是否存在较大差异;(2)补充披露包装仓储费前五名支付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支付金额等。并说明包装仓储费同比大幅上涨的原因和合理性;(3)补充披露营销费前五名的支付对象、金额、具体推广内容、推广形式和效果。请对年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5.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约1亿元,报告期内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入253.43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收入14.81万元。
请说明公司未将相关收入列为非经常性损益的原因,以及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的有关规定。1.非经常性损益。如不符合要求,请修改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对年度审计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根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南等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不能披露的原因。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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