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浙江省迪贝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1年4月13日举行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大会、第四届职工监事第六次大会及2021年5月6日举行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迪贝电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它有关提案。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1年4月15日、2021年5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及特定新闻媒体公布的有关公示。
依据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迪贝电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剩下利益锁定期已经在2023年7月21日期满,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持仓情况及锁定期分配
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盘后,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已经通过二级市场总计选购本企业股票87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成交均价为11.70元/股,交易量总金额10,227,633.8元(没有交易费),以上选购的个股已依照《迪贝电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下称“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7月22日起锁住。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1年7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及特定新闻媒体公布的《迪贝电气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示序号:2021-035)。
根据相关规定,本股权激励计划选购的个股分成初次利益及预埋利益两个部分,初次利益分2期开启,开启分配详细如下:
第一个开启期:为自本股权激励计划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且公司新闻最后一笔标底股票过户至本股权激励计划户下的时候起的12个月之后,开启利益总数为根本股权激励计划持有初次利益总量的50%;
第二个开启期:为自本股权激励计划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且公司新闻最后一笔标底股票过户至本股权激励计划户下的时候起的24个月之后,开启利益总数为根本股权激励计划持有剩下的所有初次利益。
预埋利益始行股权激励计划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且公司新闻最后一笔标底股票过户至本股权激励计划户下的时候起的24个月之后一次性开启。
2022年7月21日,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初次利益第一个锁住期届满,可开启比例是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初次利益相匹配股票总数的50%,即375,2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7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及特定新闻媒体公布的《迪贝电气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权益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2-024)。以上开启一部分个股早已全部出售处理。
企业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帐户所持有的所有公司股权499,169股(在其中初次利益相匹配股票数为375,232股,预埋利益相匹配股票数为123,937股)的锁定期已经在2023年7月21日期满,占公司现阶段总市值130,021,284股的0.38%。
二、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剩下利益锁住期届满后后续分配
依据《迪贝电气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管委会将于剩下利益锁住期届满后,依据股权激励计划安排与市场的现象,按照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承诺对利益进行处理。
三、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交易限额
本股权激励计划有关行为主体务必严格执行市场交易规则,遵循信息内容关键期不可交易股票的相关规定,多方均不得运用股权激励计划开展内线交易、行业市场控制等证券欺诈行为。以上关键期就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公示前30日内,因特殊情况延迟年报、上半年度汇报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30日开始计算,至公示前1日;
2、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报告公示前10日内;
3、自很有可能对该企业股票以及衍化种类成交价造成很大影响的大事件产生之时或是进到决策制定之时,至依规公布之时;
4、证监会及证交所所规定的期内。
四、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持有期、更改及停止
1、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持有期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持有期为48月,始行股权激励计划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且公司新闻最后一笔标底股票过户至本股权激励计划户下之日起算,本股权激励计划在持有期届满时若未贷款展期则自主停止。
2、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变动
持有期内,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变动需经参加持有者大会的持有者持有2/3(含)上面市场份额允许,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
3、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停止
(1)本股权激励计划在持有期满时自主停止;
(2)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锁住期满,当股权激励计划持有的财产均是流动资产时,本股权激励计划可提前结束;
(3)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持有期期满前1月,如所持有的企业股票并未全部出售或产权过户至股权激励计划市场份额持有者,经参加持有者大会的持有者持有2/3左右市场份额允许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持有期可延长;
(4)若因企业股票停牌或是潜伏期比较短等状况,造成本股权激励计划持有的企业股票不能在持有期限制期满前所有快速变现,经参加持有者大会的持有者持有2/3之上(含)市场份额允许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后,股权激励计划的存续期限可延长。
五、别的表明
企业将持续关注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实行工作进展,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迪贝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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