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19证券简称:无锡振华公示序号:2023-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无锡新光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第二届股东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次复购计划方案要递交企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2023年7月10日举办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并决议通过此次复购有关提案,允许企业使用5,000万元至10,000万人民币的流动资金或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自筹经费回购公司股份,购买的股权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51元/股,认购时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的时候起12个月。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7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上公布《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3-043)。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状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7月31日,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法累计回购股份399亿港元,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1.59%,选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7.25元/股、最低价位为16.48元/股,已收取的总额为6,738.88万余元。
此次复购合乎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回购策略的规定。公司将在复购时间内依据市场状况适时做出复购管理决策给予执行,并依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新光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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