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丽萍女士、林文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84,565,959股,占公司2023年6月30日总股本的33.21%,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质押续期)合计为993,899,00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66.95%,占公司2023年6月30日总股本的22.23%。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关于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质押续期的通知,泰盛实业将其原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计38,457.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完成质押续期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注1:上表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公司2023年6月30日总股本计算所得。泰盛实业原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7000.00万股和6,30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解除质押公告分别于2023年3月2日、2023年4月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3-013、临2023-022)。
2、质押股份不会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注:上表的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按公司2023年6月30日总股本计算所得。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55,946.90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37.6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51%,对应融资余额为48,003.00万元;半年至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19,133.00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12.8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8%,对应融资余额为17,641.98万元。
泰盛实业本次股权质押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融资资金主要用于其自身生产经营,还款资金来源为泰盛实业日常经营流动资金、自有资金等。目前泰盛实业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截至目前不存在违约风险。
2、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截至目前,泰盛实业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泰盛实业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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