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2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时间
(1)2023年7月26日(星期三)15日召开现场会议:00;
(2)网上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2023年7月26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369号大明宫万达广场2号甲写17层美能源2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能能源”)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严立群先生;
6、股东大会的召开、召开、投票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共有13名表决权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代表128、382、858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418股%。其中:
(1)共有10名表决权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128、379、258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398%。
(2)共有3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投票,代表3600股,占公司0.0019总投票权的0.00%。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
有4名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代表406股和100股,占公司0.2165股的总表决权%。其中:
(1)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402500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0.2146%。
(2)通过网上投票系统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人,代表3600股,占公司0.0019总投票权的0.00%。
3、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国浩律师(西安)事务所律师见证了会议。
三、审议和投票情况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筹资项目变更的议案》
总投票结果:同意128股、380股、858股,占99.9984股份参加股东大会有效投票的总数%;反对20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4、100股,占99.5075股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4925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本议案已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一半以上,即经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批准。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集项目的议案》
总投票结果:同意128股、380股、858股,占99.9984股份参加股东大会有效投票的总数%;反对20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4、100股,占99.5075股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2000股,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5%;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本议案已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一半以上,即经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批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投票结果:同意128股、380股、858股,占99.9984股份参加股东大会有效投票的总数%;反对20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4、100股,占99.5075股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2000股,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5%;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因未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本议案已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表)持有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即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的4.0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投票结果:同意128股、380股、858股,占99.9984股份参加股东大会有效投票的总数%;反对2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4、100股,占99.5075股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2000股,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5%;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本议案已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表)持有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即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
关于修订的4.02〈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投票结果:同意128股、380股、858股,占99.9984股份参加股东大会有效投票的总数%;反对20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4、100股,占99.5075股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2000股,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5%;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本议案已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表)持有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即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
关于修订的4.0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
总投票结果:同意128股、380股、858股,占99.9984股份参加股东大会有效投票的总数%;反对20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4、100股,占99.5075股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2000股,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5%;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因未投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本议案已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一半以上,即经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批准。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投票结果:同意128股、380股、858股,占99.9984股份参加股东大会有效投票的总数%;反对2000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4、100股,占99.5075股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2000股,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5%;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本议案已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委托代表)持有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即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西安)公司刘瑞泉律师、陈思义律师见证了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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