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2 股票简称:禾迈股份 公示序号:2024-073
杭州市禾迈电力工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股票发行形式为先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形式为线下,发售股票数为61,718,713股。
此次股票发行商品流通总数为61,718,713股。
● 此次股票发行商品流通日期是2024年12月20日。
一、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种类
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1月9日开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1〕3569号),企业批准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1,000亿港元,并在2021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售。发售结束后公司总股本为40,000,000股,在其中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31,199,346股,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8,800,654股。
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为公司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发股票, 增发股票公司股东数量达到3名。此次解除限售并提交上市流通的股权总数总共61,718,713股,占现阶段公司股本总量的49.87%,限售期限为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发售之日起36月,现锁定期将要期满,以上增发股票将在2024年12月20日起上市流通。
二、此次增发股票形成后迄今公司股本总数变化趋势
(一)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个股结束后总市值为40,000,000股,在其中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为31,199,346股,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为8,800,654股。
(二)公司在2022年4月19日举办第一届股东会十四次大会、第一届职工监事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40,000,0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价税合计),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以上提案并且于2022年6月8日进行执行。此次转赠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了56,000,000股,以上转赠造成本次拟解除限售股权由19,857,122股转增为27,799,970股。
(三)公司在2023年4月25日举办第一届股东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职工监事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举办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的总市值扣除公司回购专用型证劵账户中的股权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3元(价税合计),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截止到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6,000,000股,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中股权数量达到250,000股,参加股东分红及转赠的总股本总数为55,750,000股。此次转赠后公司总股本为83,317,500股。以上转赠造成本次拟解除限售股权由27,799,970股转增为41,421,955股。
(四)公司在2024年4月26日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举办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的总市值扣除公司回购专用型证劵账户中的股权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价税合计),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公司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截止到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3,317,500股,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中股权数量达到775,616股,参加股东分红及转赠的总股本总数为82,541,884股。此次转赠后公司总股本为123,763,023股。以上转赠造成本次拟解除限售股权由41,421,955股转增为61,718,713股。
三、此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服务承诺
依据《杭州禾迈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此次申请办理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有关所持有的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承诺如下所示:
1、公司控股股东杭开控股有限公司服务承诺:
(1)自外国投资者个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买卖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我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外国投资者复购我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
(2)我们公司持有个股在锁住期满三年内高管增持的,其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股价(若外国投资者股票发行之后出现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最少高管增持市场价格适当调整);外国投资者上市以来六个月内如企业股票持续二十个买卖日的收盘价格要低于股价,或是上市以来六个月期终(如该日并不是买卖日,则其日后第一个买卖日)收盘价格小于股价,本公司持有外国投资者个股的锁住时限全自动增加六个月。我们公司不会因控股股东职位变动、辞职等原因而舍弃执行以上高管增持价格与增加锁住时限承诺。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发生不可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容易高管增持外国投资者股权。锁住期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要求的形式高管增持,且服务承诺不容易违背有关约束性要求。在执行高管增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必须的办理备案、公示程序流程,不履行法定条件前不能高管增持。
(4)假如不履行以上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外国投资者股东会及证监会特定报刊上公布表明未兑现承诺具体原因同时向发行人的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人致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外国投资者全部。假如不履行以上承诺事项,导致投资人在股票交易中蒙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规赔付投资人损害。”
2、公司实际控制人操纵的本股东杭州市德石推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服务承诺:
(1)自外国投资者个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买卖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外国投资者复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持个股在锁住期满三年内高管增持的,其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股价(若外国投资者股票发行之后出现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最少高管增持市场价格适当调整);外国投资者上市以来六个月内如企业股票持续二十个买卖日的收盘价格要低于股价,或是上市以来六个月期终(如该日并不是买卖日,则其日后第一个买卖日)收盘价格小于股价,本公司拥有外国投资者个股的锁住时限全自动增加六个月。本公司不会因控股股东职位变动、辞职等原因而舍弃执行以上高管增持价格与增加锁住时限承诺。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发生不可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容易高管增持外国投资者股权。锁住期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要求的形式高管增持,且服务承诺不容易违背有关约束性要求。在执行高管增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必须的办理备案、公示程序流程,不履行法定条件前不能高管增持。
(4)假如不履行以上承诺事项,本公司将于外国投资者股东会及证监会特定报刊上公布表明未兑现承诺具体原因同时向发行人的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人致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外国投资者全部。假如不履行以上承诺事项,导致投资人在股票交易中蒙受损失的,本公司可依法赔付投资人损害。”
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市信果资本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服务承诺:
(1)自外国投资者个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买卖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外国投资者复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发生不可减持股份情形时,承诺将不容易高管增持外国投资者股权。锁住期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要求的形式高管增持,且服务承诺不容易违背有关约束性要求。在执行高管增持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必须的办理备案、公示程序流程,不履行法定条件前不能高管增持。
(3)假如不履行以上承诺事项,本公司将于外国投资者股东会及证监会特定报刊上公布表明未兑现承诺具体原因同时向发行人的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人致歉。如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所得收益归外国投资者全部。假如不履行以上承诺事项,导致投资人在股票交易中蒙受损失的,本公司可依法赔付投资人损害。”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此次申请办理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执行相对应承诺,不会有有关服务承诺不履行危害此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状况。
四、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费状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款状况。
五、中介服务核查意见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示之日,禾迈股份此次申请办理消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部分增发股票的有关公司股东认真履行了对应的股权锁定承诺;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总数、上市流通方式等相关事宜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销商对禾迈股份此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部分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事宜情况属实。
六、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状况
(一)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总数为61,718,713股,限售期为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月,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49.87%。
(二)此次上市流通日期是2024年12月20日。
(三)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明细单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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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杭州市禾迈电力工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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