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3 股票简称:海亮股份 公示序号:2025-007
债卷编码:128081 债卷通称:海亮可转债
浙江海亮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行的通知
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特别提醒:
1.增持计划基本概况:浙江海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大股东海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海亮集团”)根据对现阶段资产市场情况的认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念,切实保障股东利益和提高投资者的信心,方案自2024年10月23日的时候起6个月根据深圳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这次加持不设置价格定位,加持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人民币,总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下称“此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10月23日公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取得金融机构增持贷款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62)。
2.增持计划执行情况:截止到2025年1月8日,海亮集团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的形式总计增持公司股份27,591,600股,占公司现阶段总市值(1,998,320,004股,相同)的1.3807%,总计加持金额约为29,999.31万余元,此次增持计划已经完成。
2025年1月9日,公司收到大股东海亮集团《关于增持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加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1.加持行为主体:海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持股数及占股比例:此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海亮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84,229,734股,占公司总那时候总市值(1,998,319,791股)的29.24%。
3.海亮集团在此次增持计划公示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海亮集团在此次增持计划公示前六个月内,不会有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加持目地:根据对现阶段资产市场情况的认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念,切实保障股东利益和提高投资者的信心。
2.加持额度:本次拟加持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人民币,总额不超过3亿人民币。
3.加持价钱:这次加持不设置价格定位,将结合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波动情况,适时执行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时限:自此次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增持计划执行期内,如企业股票存有股票停牌情况的,加持时限可给予延期,届时及时联系是不是延期执行。
5.加持方法:根据深圳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自有资金:加持资产为海亮集团自筹资金与专项贷款。
7.这次加持不根据加持主体特殊真实身份,如缺失有关真实身份时还将继续执行此次增持计划。
8.有关服务承诺:加持行为主体服务承诺此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行。加持行为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执行期内及法定期限内不高管增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开展的执行情况
自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月8日期内,海亮集团根据深圳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增持公司股份27,591,600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1.3807%,总计加持金额约为29,999.31万余元,此次增持计划已经完成。此次加持前后左右大股东海亮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仓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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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占股比例以当时公司总股本1,998,319,791股为基准测算;此次增持计划出台后占股比例以现在公司总股本1,998,320,004股为基准测算。
四、侓师重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市)公司觉得:加持人海亮集团具有执行此次加持的主体资格;海亮集团此次增持股份合乎《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乎《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免以传出要约承诺的情况;截至本法律服务合同出示之时,海亮股份已就加持人此次增持股份事项依法履行目前所需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别的相关说明
1.此次加持不会造成企业股份遍布不符企业上市条件,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
2.此次加持合乎《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此次加持归属于《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免以以全面要约收购方法增持股份的情况。
六、备查簿文档
1.海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关于增持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国浩律师(杭州市)公司开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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