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4-5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原全资子公司破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布有关公司原全资子公司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工业”)的公告[(2021)沪03破305号],裁定宣告优工业破产。
一、优工业被申请破产清算过程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披露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67),优工业被债权人沈阳市旭锐商贸有限公司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69),法院根据沈阳市旭锐商贸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优工业破产清算一案。
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披露了《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73),法院指定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担任优工业管理人。
二、风险提示
优工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公司丧失对其控制权,自2021年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已于2021年按相关规定计提相应减值损失,本次法院裁定优工业破产对公司2024年度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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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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