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7 简称证券: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6
博中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比例达到总股本的1%和回购进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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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为博中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回购计划与第二期回购计划的合并数据。两期回购计划的预期回购金额为5000万元至1000万元。
一、股票回购的基本情况
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10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未来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1.19元/股(含41.19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见2023年6月10日和2023年6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3-031)、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2023-038)。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万元(含)。未来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1.89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和公司“提高质量、提高效率、回报”行动计划的公告》(2024-00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披露。公司回购进度现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7月23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股份4、480、525股(其中第一期回购股份1、899、813股,已完成;第二期回购股份2、580、712 股份,未完成),占公司总股本446、647、765股的1.0031%,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1.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71元/股,总成交额为102、052、487.7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股份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7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回购决策和实施,同时根据股份回购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中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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