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064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福莱转债”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必须经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未偿还债券总面值的同意,方可形成有效决议。
●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和在相关决议通过后转让可转换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 债券持有人会议没有否决、修改或增加提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2024年7月17日,福莱特玻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福莱可转换债券”2024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共有3名债券持有人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表有表决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福莱可转换债券”。846750张(每张面值100元),代表本期未偿债券总面值1.384、675、000元,占本期未偿债券总面值的34.6175%。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阮洪亮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筹款手册》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形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审议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福莱转债”债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同意票13、367、260张,占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代表的96.5372%。;反对票479490张,占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代表的3.4628%。;弃权票0张,占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
上述提案经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总面值的三分之二以上,提案经审议批准。2024年6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见提案内容(www.sse.com)《福莱特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福莱转债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号:2024-053)。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杨菲,谭美玲
2、律师见证结论: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筹款手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程序合法,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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