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53 证券简称:凯马B 公告编号:2024-056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6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6楼623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95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毅先生主持。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李海琴女士、王志刚先生、韩斌女士、屠飞文先生,独立董事李远勤女士因公务原因未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监事7人,出席3人,监事杜俊涛先生、赵华清先生、熊岁先生、孙亮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王孟先生出席会议;公司财务总监出席会议;董伟涛先生、杨奇志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控股子公司南昌凯马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控股子公司上海凯宁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公司
律师:宋盼茹、连奕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 在线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由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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