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华锡有色 公告编号:2024-047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6月24日
(2)股东大会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9楼2号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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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蔡勇先生主持。会议结合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吴乐文先生、胡明振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2、公司在职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陆春华先生,监事何典治先生,李有仁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3、董事会秘书孙国权先生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审议议案的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广西华锡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相关交易议案
审查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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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广西华锡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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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广西华锡有色金属有限公司202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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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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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股东大会共表决三项议案,三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其中,第1、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华西集团有限公司两项议案相关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律师:秦锦、刘卓昀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华西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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