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北京青云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6月21日
(2)股东大会地点:汇亚大厦25层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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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董事会召开,董事长黄云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的召开、召开和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有11名董事,8名亲自出席,1名委托出席。韩冰董事因身体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吴廷彬董事因工作原因,已办理请假手续;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腾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也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及其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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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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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上述提案无特别提案;提案1为普通提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超过1/2的表决通过。
2、提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汉坤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楷莹、尹欣宇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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