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1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900917 海欣B股
上海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6月20日
(2)股东大会地点:上海松江区洞泾镇长兴路688号海信集团三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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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费敏华先生主持。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夏源先生、刘京涛先生、独立董事李志军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席会议;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任晓威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提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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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名称:公司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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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监事会2023年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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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提案名称: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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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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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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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2024年续聘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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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2024年续聘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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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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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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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上述议案均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惠、柯凌峰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海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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