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1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和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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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及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8月23日,陕西莱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不超过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9.40元/股(含)。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员工持股和/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批准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2023年8月24日和2023年8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陕西莱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3-021)、《陕西莱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以下简称《回购报告》)(公告号:2023-032)。
由于2023年股权分配的实施,根据《回购报告》的规定,股票回购价格上限由29.40元/股(含)调整为29.34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6月14日生效。详见2024年6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3年股权分配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价上限的公告》(公告号:2024-03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9月8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23-034)。
(2)2024年6月17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80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70%。最高回购价格为每股24.00元,最低回购价格为每股13.88元,平均回购价格为每股17.82元,使用资金总额为49,991,225.4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回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份买入合法、合规、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批准的回购计划。回购计划的实际实施与原披露的回购计划没有区别,公司已按照披露的计划完成回购。
(4)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2023年8月24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详见202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之日起至公告披露前一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亚龙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通过集中招标交易增加了626、521股,详见公司2024年2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24-003)。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之日起至公告披露前一天不买卖公司股份。
四、股份变动表
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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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数据,回购后股份数为截至2024年6月18日的数据。
注2:2023年8月21日、2023年9月25日、2023年10月1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部分限售股共27080873股;2024年3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1、814、058股。
注3:2024年3月13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1.926、000股股票非交易转让至“陕西莱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2023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2024年3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见公司网站(www.sse.com.cn)《关于完成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转让的公告》(公告号:2024-009)。
5.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总股份回购2804800股,拟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其中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已用于1926000股,2024年3月13日非交易转让至“陕西莱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其余878800股存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回购股份存放在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换股本、发行新股、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如果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和股份变更公告后3年内转让回购股份,未转让的剩余回购股份将被取消。
随后,公司将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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