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24-039
湖北福星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会议时间
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14日召开现场会议:00。
网上投票时间为:
(1)2024年5月31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时间为::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024年5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15 至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福星国际商会大厦28楼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
3、举办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谭少群先生,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7、会议出席情况
共有70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代表265、257、03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29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为13人,代表254、903、30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2.3899%;57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出席会议,代表股份10、353、72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909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宋浩律师、杨婧雪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该议案进行表决,并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57、565、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7.1005股份%;反对6、734、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388%;弃权956、901股(其中默认弃权95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7%。该议案获得批准。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为:38.5374股,同意4、822、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反对6、734、2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3.8157股%;弃权956、901股(其中默认弃权956、9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69%。
2、《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同意257、555、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7.0967股份%;反对6、734、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388%;弃权966、901股(其中默认弃权95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45%。该议案获得批准。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为:同意4、812、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38.4575股份%;反对6,734,226股,占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53.8157股份%;弃权966901股(其中默认弃权956901股,因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7.7269股。%。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257、555、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7.0967股份%;反对6、744、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2.5425股份%;弃权956、901股(其中默认弃权95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7%。该提案获得批准。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为:同意4、812、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38.4575股份%;反对6、744、2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3.8956股份%;弃权956、901股(其中默认弃权956、9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69%。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换股本计划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258、565、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7.475股份%;反对5、734、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2.1618股份%;弃权956、901股(其中默认弃权95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7%。该议案获得批准。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为:同意5、8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46.5281%;45.8249反对5、734、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弃权956、901股(其中默认弃权956、9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69%。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257、565、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7.1005股份%;反对6、734、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388%;弃权956、901股(其中默认弃权95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7%。该议案获得批准。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为:38.5374股,同意4、822、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反对6、734、2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3.8157股%;弃权956、901股(其中默认弃权956、9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69%。
6、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长审批公司土地竞买事项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257、244、1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6.9792股份%;反对7.056、0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2.6601股份%;弃权956、901股(其中默认弃权95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7%。该议案获得批准。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为:35.96574股,同意4、500、5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反对7、056、0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6.3873股份%;弃权956901股(其中默认弃权956901股,因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7.6469股。%。
7、《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同意257、565、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7.1005股份%;反对6、734、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388%;弃权956、901股(其中默认弃权95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7%。该议案获得批准。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为:38.5374股,同意4、822、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反对6、734、2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3.8157股%;弃权956、901股(其中默认弃权956、9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69%。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256、538、7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6.7133股份%;反对7、731、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147%;弃权986、901股(其中默认弃权95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721%。该议案获得批准。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为30.3286,同意3、795、1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反对7,731,426股,占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61.7847股份%;弃权986、901股(其中默认弃权956、9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867。%。
9、审议通过《2023年募集资金储存及实际使用专项报告》
投票结果:同意257、555、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7.0967股份%;反对6、744、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2.5425股份%;弃权956、901股(其中默认弃权956、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607%。该议案获得批准。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为:同意4、812、37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38.4575股份%;反对6、744、2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53.8956股份%;弃权956、901股(其中默认弃权956、9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69%。
在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吴德军先生代表公司独立董事代表股东大会
2023年独立董事报告全文详见《湖北福星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报告》,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信息网上发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浩、杨静雪
3、结论意见:律师认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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