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设备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设备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下午2: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上投票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024年5月31日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地点:B区B2三层会议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化创意基地
3、举办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伟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共有16人,代表29、926、274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810%。
其中,9名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27、105、447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72%;7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2、820、827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共有12名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5、654、942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22%。
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834、115股,占公司投票总数的3.1234%;7名中小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2、820、827股,占公司投票总数的3.1088%。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29、926、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万.万%;反对0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5.654、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万.万%;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29,926,274股,占所有出席会议的股东总数的1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5.654、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万.万%;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5、652、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5、652、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5、652、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薪酬的议案》
总投票情况:
同意29.540、2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5、652、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该提案涉及相关事项,相关股东向子琪回避表决,其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29.807、3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5、652、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该提案涉及相关事项,相关股东陈宇避免对该提案进行表决,其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
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5、652、9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6%;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力律师、任星宇律师
(3)结论意见: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设备有限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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