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4-050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恒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完成及减持结果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情况
在实施减持计划之前,广东利元亨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高雪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1、254股(占公司总股本0.276%),其一致行动人张新更持有公司股份11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92%),高雪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454股。954股(占公司总股本0.368%)。
公司监事、核心技术人员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1、254股(占公司总股本0.276%),其一致行动人陈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92%),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454、954股(占公司总股本0.368%)。
高雪松先生和杜义贤先生目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张新更先生和陈青松先生目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是通过大宗交易购买的。
●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2024年5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广东利元恒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号:2024-046)。由于个人资产规划的需要和税收政策的指导,股东高雪松先生和杜义贤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即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8月28日)分别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5、31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069%至其一致行动人账户。
2024年5月31日,公司收到股东高雪松先生、杜义贤先生发来的《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及减持结果通知书》,得知股东高雪松先生于2024年5月3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69%)至其一致行动人高劲松女士账户;杜义贤先生于2024年5月31日,公司股份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69%)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至其一致行动人陈青松先生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已实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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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高雪松先生和杜义贤先生目前持有的股份来源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
上述减持主体有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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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下列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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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减持情况是否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间隔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4)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减持计划是否提前终止 □是 √否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恒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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