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24-018
中通客车有限公司
2023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也没有改变上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会议召开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8日下午14日:30:00;网上投票时间:2024年5月28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2024年5月28日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海华
(6)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23人,代表197、917、780股,占公司总表决权的33.38%。
其中:3名股东和股东代表参加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公司拥有124、943和188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21.07%;20名股东代表参加了股东大会的网上投票,代表公司拥有72、974、592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12.3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苏扬帆、公真律师出席股东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1、公司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同意197、876、58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99.98%;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0.02 %;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1,95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97.93%;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2.07股份%;弃权0股。
2、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同意197、876、58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99.98%;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0.02 %;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1、95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7.93股份%;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2.07股份%;弃权0股。
3、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总投票情况:同意197,876,58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99.98%;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0.02 %;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1、95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7.93股份%;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2.07股份%;弃权0股。
4、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同意197、876、58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99.98%;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0.02 %;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1、95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7.93股份%;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2.07股份%;弃权0股。
5、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总股本592、903、936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行0.34元(含税),共发行20元、158元、733.82元(含税)。
总表决:同意197、868、9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的99.98%;反对485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0.02 %;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持有的0.002股份。 %。
中小股东总投票情况:
同意1、94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7.55股份%;反对4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2.43股份%;弃权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0.02股%。
6、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总表决:同意72、927、9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表决权的99.93%;反对485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0.07 %;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1,946,400股,占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所持股份的97.57%;反对4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2.43股份%;弃权0股。
关联股东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投票,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4、941、288股股份。
7、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审计费用和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197、876、58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99.98%;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0.02 %;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1、95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7.93股份%;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2.07股份%;弃权0股。
8、李明先生为公司董事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197、876、58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99.98%;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0.02 %;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投票情况:
同意1、95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7.93股份%;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2.07股份%;弃权0股。
9、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同意197、876、58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99.98%;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0.02 %;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1、95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97.93股份%;反对4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持有的2.07股份%;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博汉源律师事务所苏扬帆、公正律师出席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股东大会召开、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由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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