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2 股票简称:光大嘉宝 公告号:临2024-038
光大嘉宝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依玛路333弄1-6号305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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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相关实际情况,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苏晓鹏先生主持。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孙红良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的一些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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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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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2023年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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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及2024年财务预算
4.0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
审查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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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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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
5.0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计划》(不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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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不转增)
审查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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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提案名称:《关于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计提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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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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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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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议案4、5采用逐项表决,该等议案的子议案均表决通过;
2、提案5.01至提案6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茹秋乐,韩宇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 网上公告文件
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2023年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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