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临2024-027号公告号
唐山三友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
(2)股东大会地点:公司所在地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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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现场会议由副董事长董伟成先生主持,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会议的召开程序和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4人,董事长王春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在职监事7人,出席7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一些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年年报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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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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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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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3年财务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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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3年利润分配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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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在公司领取工资的董事和监事考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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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2024年度融资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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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提案名称:“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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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子公司担保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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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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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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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的报告。
2、本次会议议案8、9需通过特别决议,两项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高鹏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超、肖芳涌
2、律师见证结论: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 网上公告文件
北京高朋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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