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24一025
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2024年5月10日下午14日现场会议召开时间:30。
2024年5月10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时间::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024年5月10日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B3区35-4号公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共有20名股东和股东代表出席了股东大会,代表101、272、169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153%。
2.出席现场会议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共有3名授权代表,代表100、015、000股股份,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626%。
3.网上投票
共有17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代表1,257,169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27%。
(3)公司聘请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0股、207股、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98.9491%;
反对1.064、269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1.050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同意2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6.3422%;
反对1、064、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的83.657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的股份的0%。
会议对该提案进行了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0股、241股、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98.9826%;
反对1.030、369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1.017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同意24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的19.0069%;
反对1、030、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的80.93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的股份的0%。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0,207,9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98.9491%;
反对1.064、269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1.050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同意2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6.3422%;
反对1、064、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的83.657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的股份的0%。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2023年年报》和《年报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0股、207股、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98.9491%;
反对1.064、269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1.050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同意2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6.3422%;
反对1、064、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的83.657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的股份的0%。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0股、207股、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98.9491%;
反对1.064、269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1.0509%;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同意2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6.3422%;
反对1、064、2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的83.657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的股份的0%。
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0股、241股、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持有的98.9826%;
反对1.030、369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1.0174%;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东持有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
同意24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的19.0069%;
反对1、030、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的80.931%;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的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由辽宁松律师事务所唐坤律师、余晓和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确认股东大会程序、股东大会资格、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
(二)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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