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提出了提高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确保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等9项关键任务,明确了完善绿色投资管理体系、加强保险资金绿色发展支持三项关键任务
◎编辑 韩宋辉
上海证券报编辑4月25日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了《关于促进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保险保障、绿色投资支持、绿色保险管理能力支持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深化绿色保险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
业内专家表示,我国绿色保险的发展仍处于初步阶段,绿色保险存在保费规模小、覆盖率低、企业保险热情低、保险机构有效供应不足等问题。《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保险公司绿色保险业务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将促进保险公司积极开展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保险业务,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管理、经济补偿和资金融合作用,助力我国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两阶段发展目标明确
“我们发现,市场参与者对绿色保险发展原则、目标和任务的理解仍需要进一步统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部门和局长在回答编辑问题时表示,迫切需要政策指导和支持,促进发展方向、激励约束政策、监督评价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
据悉,《指导意见》确立了绿色保险发展的两个阶段:
到2027年,绿色保险政策支持体系相对完善,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优化风险减少服务管理机制,提高产品服务创新能力,形成一批典型示范绿色保险服务模式,绿色保险风险保障增长和保险资本绿色投资增长高于行业整体增长,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中发挥作用。
到2030年,绿色保险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成为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重要金融手段,绿色保险风险保障水平和绿色投资规模显著提高,各行各业对绿色保险的满意度、认可度显著提高,绿色保险发展市场影响力显著提高。
投资负债两端同发力
绿色保险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同时从债务和资产两端努力,充分发挥损失补偿、风险减少和资本指导的作用,帮助经济和社会的全面绿色转型。
在债务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的绿色保险保障,明确九项重点任务。具体包括:提高社会气候变化能力,确保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碳汇能力巩固,支持绿色低碳行动,提高企业环境污染防治水平,服务业绿色低碳绿色制造项目发展,促进城乡建设节能降碳效率,帮助绿色低碳交通发展等。
值得注意的是,围绕这些关键任务,指导明确鼓励各种绿色保险产品的发展,包括加快气候保险的发展,扩大灾害保险覆盖范围,有序发展气象指数保险,探索矿山、土壤生态恢复责任保险,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保险、耕地力指数保险的创新研发。
对于社会关注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指导意见》要求继续推进绿色设备、材料、软件等相关技术保险创新,加快研发成本损失、知识产权、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设备等技术保险的发展;创新型中小企业、专业新型中小企业和绿色技术创新领域的“小巨人”企业,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落地、人才建设等提供保险支持。
在投资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完善绿色投资管理体系、加强保险资金绿色发展支持、加强绿色投资流程管理等三项重点任务。
《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应充分发挥保险基金的长期投资优势,加强绿色债券配置,提高绿色产业投资。坚持资产负债匹配原则,积极利用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工具,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完善绿色产业资产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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