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交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4月16日
(2)股东大会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 288 号 11 楼 1118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陈晓龙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在线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游广律师、张博文律师担任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投票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在职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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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提案表决的有关信息说明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所有提案。
2、提案1是一项特别决议,已获得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游广律师、张博文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 网上公告文件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2024年上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2024年上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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