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国安 公告编号:2024-15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以往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的变更。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1.召开时间:
2024年4月10日14日召开现场会议:30
2024年4月10日,网上投票时间为:
2024年4月10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9:25,9:30-11:30,13:00-15:00;2024年4月10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 至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2.召开地点:国安大厦三层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荐董事肖卫民主持
6.根据《公司法》召开会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255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1、610、753、2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0925股%。其中:2名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代表1、429、165、3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4599%。253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181、587、8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325%。
8.公司部分董事和北京观涛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表决相结合
(二)提案的审议表决
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和网上投票审议了以下提案,所有提案都得到了审议和批准:
1.总体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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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有公司5%(含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
■
3.有关议案表决的说明
提案2和提案3是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涛中茂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文亮、张霞
3.结论意见: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2.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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