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63 股票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2024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14日召开现场会议:30。
2.网上投票时间:2024年4月9日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投票时间为::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2024年4月9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15至下午15:在任何时间。
3.会议地点:浙江大东南有限公司研究院三楼报告厅,浙江诸暨千禧路5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平先生。
7.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
股东大会将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共有8名授权代表,代表525、660、320股表决权,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851%,其中:
1.股东出席现场会议
共有1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出席现场会议投票,代表524、158、020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27.9051%。
2.网上投票情况
共有7名股东参与网上投票,代表股份1502300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
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投资者共7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代表股份1502300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出席会议。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根据会议议程,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24、274、9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4%;1.32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1%;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24、274、9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4%;1.32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1%;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524、274、9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4%;1.32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1%;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24、274、9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4%;1.32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1%;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5.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计划》。
表决结果:524、274、9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4%;1.32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1%;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16900股同意,占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7.7814%;1.325、4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247%;60,000股弃权,3.939%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参加本次会议。
6.审议通过《关于聘用2024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24、274、9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4%;1.32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1%;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16900股同意,占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7.7814%;1.325、4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247%;60,000股弃权,3.939%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参加本次会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24、255、8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9.7328%;1.404、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7800股同意,占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的6.5100%;1.404、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3.49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24、255、8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总数的99.7328%;1.404、5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2%;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修订》〈公司章程〉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525、424、9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23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关于修订的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25、424、9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23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25、424、9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23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25、424、92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235、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独立董事报告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详细报告了其基本情况、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特别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业务状况、方式和结果、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2024年3月15日,《独立董事2023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上(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田昊、何新宇
3.结论意见: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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