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4月29日,上海全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退市风险预警叠加其他风险预警和停牌的公告》(公告号:2023-078)。202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第二条第一款(二)、(三)项目的规定,自2023年5月5日起,公司股票被警告退市风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第一款(三)项规定对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如果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中的相关财务指标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在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况下,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终止公司股票的上市。请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终止上市的原因
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退市风险预警叠加其他风险预警和停牌的公告》(公告号:2023-078)。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达意见的审计报告.第二条第一款(二)、(三)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第一款(三)项规定对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上市规则》第9.3.第九条三十一条规定,公司股份为第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最终净资产为负,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的净资产为负值;(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不能表达或否认;(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保留审计报告;(5)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的年度报告;(6)公司未在第9.3.第六条在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告;(7)超过一半的董事不能保证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八)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2023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涉及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财务部门的初步计算,公司预计2023年底净资产为1000万元至12000万元。具体内容见2024年1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号:临2024-020)。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正在进行中,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以往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披露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11号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公司应在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10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告是公司第五次披露可能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告。详见2024年1月30日、2月21日、3月6日、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1)、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号:2024-025)和《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号:2024-031)。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披露的所有信息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以披露为准。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全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ST全建筑 公告号:临2024-035
上海全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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