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17
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
2、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股东大会不涉及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变更。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日召开现场会议:00
2024年2月22日,网上投票时间:
2024年2月22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2024年2月22日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2024年2月22日15:在任何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玉峰先生
6、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共有45名股东和代理人出席了股东大会,代表1、660、341、6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380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3人,代表1、415、172、1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1897%;42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代表245,169,48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90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42名股东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代表245、169、4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907。%。其中:0名股东和代理人通过现场投票代表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万%;42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245、169、4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907%。
2、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的议案》以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
投票情况:99.7569,同意1、656、305、000股,占所有参加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股份%;反对4、036、626股,占所有参加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的0.2431股份%;弃权0股,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股份占所有参加会议的0.0万%。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同意241股、132股、8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持有的98.355股的有效表决权%;反对4.036、6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65%;弃权0股,中小投资者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0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杨波律师、曹涵明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席了股东大会。法律意见如下:“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和审议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年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国豪律师(北京)事务所。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市场观察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请联系邮箱:News_Jubao@163.com
聚焦商业经济报告和前瞻商业趋势分析,市场观察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互联网新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