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1 简称证券: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2024-007
2024年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1月23日
(2)股东大会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平安西二街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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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晓先生主持。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现任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9人,彭润忠独立董事、李宝昌独立董事、张云燕独立董事、王雪峰独立董事视频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副总经理刘磊先生(代表总经理职责)、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俊先生、财务总监傅林燕女士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担保全资子公司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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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向南昌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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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计投票议案表决
1、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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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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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特别决议表决。
2、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二项议案。南昌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刘志坚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了第二项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山律师、刘海涛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
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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