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五芳斋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1月15日
(2)股东大会地点:兴耀商务广场(五芳斋总部大楼)1号楼325室,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木桥港路677号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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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李建平先生主持,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会议的召开、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职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常晋峪女士、独立董事张娟女士通过交流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1人,出席1人;
4、董事会秘书于莹茜女士出席了会议;
5、常务副总经理马东达先生、副总经理徐伟女士、副总经理沈燕平女士、人力资源总监黄金阳女士出席了会议。总审计师李浩佳先生以通信的形式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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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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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查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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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计投票议案表决
4、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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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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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回避提案1:关联股东马建忠、马东达、徐伟、沈燕平、陈传亮、于莹茜、黄锦阳等。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641360股,不计入提案1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提案1和2为特别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批准。除上述提案外,其他提案均为普通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批准。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攀峰律师、黄非儿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 网上公告文件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五芳斋实业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浙江五芳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木桥港路677号五芳斋总部大楼1号楼21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10日通过邮件送达董事。会议应出席9名董事,实际出席9名董事(包括1名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李建平先生主持,公司相关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并作出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择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资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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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投票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五芳斋实业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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