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24-003
安徽口子酒业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刘安先生持有安徽口子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69、973、5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6%;解除质押4、465、500股后,刘先生持有公司累计质押36、793、9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52.58%。
● 刘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252、063、7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01%;解除质押4、465、500股后,刘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累计质押46、927、7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18.62%。
2024年1月12日,公司收到刘安先生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股份质押情况
2021年1月13日,刘安先生向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质押了公司持有的44655500股无限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0.74%),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该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21年1月13日,回购交易日为2022年1月13日。2022年1月11日,刘安先生将上述股份4、465、500股质押一年,2023年1月13日购回交易日。2023年1月13日,刘安先生再次将上述股份4、465、500股质押一年,2024年1月12日购回交易日。2024年1月12日,刘安先生解除了上述股份4、465、500股的质押,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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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实际控制人徐进、刘安省及一致行动人张国强、徐钦祥、朱成寅、范波、周图亮、段炼、黄绍刚(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52、063、7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01%。
质押终止后,实际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已累计终止211、879、014股质押,占总持股总数的84.06%,占总股本的35.31%。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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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百分比加总与总数之间的尾差为四舍五入。
质押股份的终止将不再用于股票质押。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的终止质押和质押,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实际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的股权质押
质押终止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仍质押公司股份46、927、700股,占总持股额的18.62 %,占公司总股本的7.82%,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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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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