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4-001
广州三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年1月5日
(2)股东大会地点:广州三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门)会议室,广州中信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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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上官文龙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广州三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联合通讯出席9人;
2、公司监事3人,现场出席3人;
3、董事、董事会秘书刘华民先生以现场形式出席了会议。除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副总经理朱平、财务总监王怒先生还以现场形式出席了会议,总工程师田志斌先生以通讯形式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的问题〈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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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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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增加朱平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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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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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担保金额预计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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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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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需要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3、4、5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议案4是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上官文龙、曲承红回避表决4。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涛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健,王好月
2、律师见证结论:
律师认为:公司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投票程序和投票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三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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