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快递 公告号:2023-080
圆通快递有限公司
公告回购公司股份期届满及实施结果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12月26日,公司股份回购计划期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652.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5.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58元/股,累计回购总额为37.864.3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1.回购计划的审议及主要内容
圆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20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3万元。000.00万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股份回购计划之日起6个月内。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圆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45)由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3年8月2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首次实施股份回购,首次回购股份138.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回购金额2.026.5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圆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59)由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截至2023年12月26日,公司股份回购计划期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652.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5.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58元/股,累计回购总额为37.864.3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回购的实际实施与董事会批准的回购计划没有区别,公司已按照披露的计划完成回购。
(4)公司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2023年12月15日,公司副总裁葛程捷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增持公司92500股股份,增持金额112.02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之日起至公告披露前一天不买卖公司股份。
四、股票变动表
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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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为2652.73万股,全部存放在公司回购的专用证券账户中。上述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增加股本、认购新股、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未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使用回购股份的,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圆通快递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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